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和规范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下简称第三方治理)的文件精神要求,为推行第三方治理工作在3553工程计划3000个美好生活家园生活生态体系中全面开展,3553工程计划产业中心、3553工程计划产业专项计划办公室将对美好生活家园专项计划所涉及的3000个生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以及管理工程实施第三方治理模式并合理合规合法的实行外包,即形成委托专业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通过专业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治污,提高治污效率,让企业管理者有更多精力投入到企业生产中去。
3553工程计划产业专项计划将发布外包服务专项政策,内容将涉及十年内3553工程计划将对美好生活家园的所部局的3000个符合条件的县(含县级市及相当于县级的区、旗)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污水)上给予金融专项扶持。原则上扶持比例不高于70%。
凡提出申请金融扶持的美好生活家园所在地政府,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政府的立项报告以及部委、上级政府的审批文件,二是建设环境污染处理项目的规划,三是实事求是的申报环境污染处理项目规模,四是落实项目建设用地,五是地方政府成立的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管的工程专项管理机构。
由于第三方治理是将若干分散企业的污染物集中处理和排放,便于政府部门进行监管。所以强调政府挂帅监督项目建设和项目运行管理,真正让第三方治理工程成为美好生活家园的爱民工程和惠民工程。